近期,部分网络直播销售中存在将二手旧衣以“样衣”“尾货”名义进行销售的现象,引发社会关注。此类行为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,侵害消费者权益,扰乱市场秩序。对此,国家有关部门已出台新规,进一步规范直播电商营销活动,强化监督管理。
一
现象:旧衣经伪装流入直播销售渠道
调查发现,一些网络直播间以“新品样衣”“品牌尾货”为宣传点,使用“微脏”“微瑕”等话术,以显著低于市场价格的水平销售各类服装。实际情况显示,部分商品并非其所宣称的“新品”或“尾货”,而是源自旧衣回收渠道的二手衣物。
这些衣物经过简单处理,如清洁、熨烫,并加挂仿制吊牌后,被重新包装。在直播过程中,营销人员通过特定话术与灯光效果,淡化衣物陈旧痕迹,强调其“性价比”与“稀缺性”,引导消费者下单。部分销售界面标注“介意勿拍”“默认微瑕”等条款,试图规避售后责任。
从旧衣回收到分拣处理,再到直播销售,此类活动已形成特定链条。旧衣来源包括居民区回收箱等,其中部分回收点甚至标有“公益”字样,但其流向并未用于慈善目的,而是进入了商业销售环节。
二
性质与危害:涉嫌欺诈并扰乱市场
以旧充新的销售行为,首先涉嫌构成消费欺诈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,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、使用的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。经营者刻意隐瞒商品为二手旧衣的事实,以“样衣”“微瑕”等表述进行误导,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。
其次,这类商品通常未经规范的卫生和安全处理,可能存在卫生隐患,对消费者健康构成潜在风险。
从市场秩序角度看,此类低价、伪劣商品充斥市场,不仅损害了诚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,破坏了公平竞争环境,也导致“样衣”“尾货”等正当商业概念被污名化,影响行业健康发展。
此外,该现象还可能导致公众对正规旧衣回收公益项目产生误解,挫伤社会公益积极性。
三
应对:新规出台压实各方责任
为规范直播电商行业发展,近期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发布了《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》。该《办法》针对直播电商领域突出问题,系统规定了平台、直播间运营者、直播营销人员及服务机构等各类主体的责任义务,划定了行为底线。
一是压实平台主体责任。 《办法》要求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建立健全管理机制,履行对直播间运营者、直播营销人员的身份核验、信息报送、营销规范培训等责任,加强对其经营行为的监督,并提供有效的消费维权渠道。
二是明确直播间运营者与营销人员义务。 直播间运营者需公示真实信息,对商品来源、质量等进行审核,并明码标价。直播营销人员不得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,不得销售法律法规禁止的商品或服务,并应依法履行售后服务义务。
三是规范直播营销服务机构行为。 服务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,规范签约人员的培训与管理,在商业合作中履行必要的审核责任。
《办法》还强化了监管协同,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与网信部门建立健全线索移交、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,并明确可对违法失信主体实施信用惩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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